临时救助相关知识问答
。主要包括因火灾、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,或共同生活的亲属突发重大疾病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,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、可能危及群众生命或身体健康,会造成没有办法挽回的损失或无法改变的难以处理的后果,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和个人。
支出型救助对象。最重要的包含因教育、医疗等生活必需的刚性支出猛地增加超出家庭承担接受的能力,导致一定时期内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本自治区户籍家庭。
②家庭困难情况的说明材料,提供家庭财产、收入状况的证明材料,并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、完整。
④身患疾病的需提供有效的医疗部门出示的疾病诊断证明、医疗费用凭证和报销凭证。
⑤遭遇火灾、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,或遭受自然灾害的需提供有关部门的有效证明材料。
⑥委托申请的,提供《申请委托书》;委托个人办理的,还需提供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(查验原件)。
支出型临时救助申请对象可向户籍地或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,急难型临时救助申请对象可向急难事件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。也可委托村(居)民委员会或其他单位、个人代为提出申请,或通过网上自助申请平台在线提交申请。
①申请人(代理人)携带申请材料到户籍地(或居住地、事发地)乡镇政府、街道办提出申请;
③乡镇政府、街道办通过入户调查、邻里访问、信函索证、信息核对等方式,对申请对象共同生活的亲属状况、遭遇困难情况、收入状况、财产状况等做出详细的调查核实;
④乡镇政府、街道办根据调查核实结果作出初审意见,对合乎条件的,在申请人所在的村(社区)、屯张榜公示;
⑥县级民政部门根据乡镇政府、街道办作出的初审意见及材料作出审核意见,对合乎条件的给予认定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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